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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文献接受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03

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捐赠文献接受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为了使捐赠品能被更好地收藏和利用,使捐赠者的善意被更好地体现,鼓励、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和受赠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捐赠和接收的工作,结合图书馆文献受赠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个人或机构(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向图书馆捐赠各类文献(含数据库、数据集等电子文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捐赠人对欲捐赠的文献应拥有合法处置权,并对文献内容的合法性负责,捐赠文献应符合《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三条 捐赠人有权对捐赠文献的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捐赠文献资源到馆后,图书馆即拥有该资源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收藏。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免费漂流、转赠、淘汰等方式进行处理,不再退还原捐赠者。

第五条 如需捐赠证明,敬请在寄送捐赠品时特别注明捐赠人名称、收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无特殊说明,则默认为不需要捐赠证明。

第二章 受赠文献

第六条 本馆受赠文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校专业建设和专业设置范围,符合本校教学科研需要。

(二) 捐赠文献资源原则上需确有较高流通价值、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具有国内销售或发行许可的数字资源,并能保证在现有技术设备或校园网环境下使用。

(三)捐赠文献资源需本馆没有收藏、收藏数量少或借阅率高的文献资源。

(四)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的期刊(含网络版)。

第七条 不予入藏的文献资源

(一)非正式出版物(省部级以上领导人题词等文献资源除外)。

(二)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

(三)划线、注记、眉批、涂抹、水渍及破损,外观品相不好的文献一般不入藏。

(四)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及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五)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文献。

(六)页码缺损的文献。

(七)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要求的文献。

(八)本馆已有多册复本的文献。

第三章 受赠流程

第八条 捐赠人填写拟捐赠文献目录清单确定捐赠书目。

第九条 对于符合捐赠要求的入藏文献,要及时进行编目、加工、上架流通;对于不纳入馆藏的捐赠文献,要妥善进行封存或作报废处理。

第十条 捐赠方式

(一)到馆捐赠。

(二)邮寄捐赠(请在邮寄包装袋/盒正面注明“捐赠”字样;如无事先约定,不接受到付邮寄方式)

第十一条 捐赠证书内容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对方称呼):

您捐赠的由XXX撰写的图书XXXX册,已被我馆妥善收藏,特发此证,感谢您对我馆馆藏的贡献!

黑龙江农业工程学院图书馆 xxxxXXXX

第十二条 图书馆采编办公室,负责受理文献捐赠和受赠相关事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