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包括一般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高校辅导员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到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查看申报内容、申报条件等内容,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1.一般项目:见附件1,或登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查看。
2.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见附件2,或登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2.html查看。
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见附件3,或登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查看。
4.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本次申报项目不可超过2项,且申报书填写内容要求查重率低于20%。
(二)推荐数量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推荐2项,其他项目无推荐限额。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经学院查重、评审通过后,进行网络申报。一般项目由教师个人网上填报,专项任务项目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填报。
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报送材料
请于2025年3月14日16:00前,将电子版评审书(见附件4/5)、汇总表(见附件6)和查重报告发送至邮箱hngzyky@126.com,汇总表(1份,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北区行政楼501室),纸质版评审书(3份)待评审通过后另行收取。
联系人:胡广源
附件:
1.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2.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
3.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