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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学生资助政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8

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及其它资助项目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关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所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和利率: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入学后向学院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绿色通道

学校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先行、快行、简行”的办理入学手续,引导学生直面困难,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入校后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后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资助。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生申报资助前,需要先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相关要求进行,并依据《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体系》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采取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

四、国家助学金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六、国家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人每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是学院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而设立。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八、校内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经费设立,对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困难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导致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无法保障时,给予的一次性校内资助措施。主要保证学生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需要,特别是保证基本的伙食费用。此项补助根据学生遇到的学习生活困难实际情况和申请的补助类型核定。

九、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十、服兵役大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 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高职)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十一、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万象城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代偿。自201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 年)享受同等政策。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