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行为,提升申报质量,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杜绝低质量和非正常申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恪守学术规范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的申报文件须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存在编造、伪造、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等情况,并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部门是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应结合本部门教师的专业特点、研究领域、成果转化前景等因素做好本部门的项目培育、项目池构建及高价值项目挖掘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好项目前期评估,严格把控项目申报质量。
(三)专利项目专利权人和软件著作权项目著作权人均为“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
(四)每年3月、5月、9月、11月的15-20日为集中申报日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且同一项目切勿二次申报。
(五)项目成员以知识产权项目汇总表(附件2)中填报信息为准,成员专业需与项目内容有相关性,且评审通过后成员不可调整、变更。
(六)未经学院评审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立项审批
(一)立项流程。OA上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立项审批流程”,附件中需上传以下材料:
1.专利项目:说明书、说明材料(附件1)、汇总表3份材料;
2.软件著作权项目:系统介绍、说明材料、汇总表3份材料。
(二)汇报答辩。集中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
1.汇报形式:PPT演示文档;
2.答辩时间: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汇报内容: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包括项目立项目的意义、发明人情况、项目与专业及教学相关性、项目新颖性创新性实用性、项目推广应用范围及前景等方面。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用印。请项目申报人按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各3份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申请用印。严禁任何教师个人使用学院印章进行知识产权项目申报。
1.专利项目:公示后二周内,将《代理委托书》等材料(需代理公司盖章)上报;
2.软件著作权项目:公示后二周内,将《合作开发协议书》(需成员签字)上报;公示后一个月内,将《登记申请表》上报。
(二)项目授权后,请项目申报人将授权证书电子版以OA邮件形式发送给胡广源登记备案。
(三)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参加汇报答辩中,出现材料不充实、态度不认真等情况,一年内不允许主持或参与知识产权项目。
(四)若出现非正常申请情况,申报人及所在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完成后续工作,申报人一年内不允许主持或参与知识产权项目。
(五)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时,发明人应事先对其业务资质及业务水平进行考察,选取声誉好、人员稳定、实力雄厚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优先选择省内代理机构。
附件:1.知识产权项目说明材料
2.知识产权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