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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规划办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作者:         点击:

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和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瞄准国家和省教育发展重大战略和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创新教育决策咨询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经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和征集选题,决定开展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1.本专项课题共设立24个选题(见附件1),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每个选题原则上经评审只确立1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不限职称、职务,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

3.申报的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

4.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重要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要注重研究成果对行政教育决策的支撑。

5.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已承担相同课题且无创新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填写《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5月14日16:00前将纸质版审批表一式3份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松北校区行政楼501室),并将电子版审批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ngzyky@126.com,文件以“部门名称+服务决策专项课题”命名。

7.本次课题的结题成果应为被委托部门采纳和应用的决策咨询报告,其中决策咨询报告查重率应不超过30%。鼓励课题组积极公开发表论文,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知网或万方、维普)之一可查。

联系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附件:1.课题选题汇总表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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