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全学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科(南区教务)、运行科、教材科、考务科、实践科、校企合作科、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科和“双高”“升本”办(项目科、教研科)科,8个业务科室。
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关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教学改革规划、教学工作计划以及教学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拟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组织专业建设和检查工作;负责申报新增(或调整)专业。
(三)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呈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校教学任务的下达、教室的分配与调度。负责全校的日常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教材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的成绩管理。
(六)负责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深入开展教学调查研究和教学监测评价;
(七)负责解决或协助有关单位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风和学风的建设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