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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
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25-04-10 10:35  


【编者按】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更应发挥好“源头活水”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通报的高校违纪违规违法案件一再警示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不但影响正常工作,甚至有的还成为借机敛财的手段。党员、干部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

本期我们收集整理部分高校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的典型案例,希望党员领导干部能够从案例中对照反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案明纪,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时刻保持警惕,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典型案例:

1.某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某某违规为女儿办婚宴被免职。2015年6月,王某某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的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

2.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正处级调研员吴汉桥违规操办儿子“结婚宴”问题。2014年5月17日,吴汉桥为其子举办婚宴,宴请亲戚朋友、同学和同事共33桌。2014年5月20日,又宴请朋友6桌。两次违规收受朋友、同学和同事礼金6.87万元。事后,吴汉桥清退了违规收取的礼金。2014年9月,武汉理工大学纪委给予吴汉桥党内警告处分。

3.宿州学院人事处处长汪文哲举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及自批电话费问题。2013930日,汪文哲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学校部分教职工及下属人员礼金9600元;201410月、20151月,汪文哲从参与的基金项目中自批电话费900元。201612月,汪文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自批电话费予以退还。

纪法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

第100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3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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