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黑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校”名单,遴选产生了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10所、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25所。我院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喜获“示范中心”荣誉称号,是本次申报唯一一所跨越“达标校”,直接晋级“示范中心”的高职院校。

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校”建设是我省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学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严守“达标底线”,统筹谋划,精准部署。学院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现已形成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教育教学、家校医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排,我院积极组织申报“示范中心”。省教育厅专家组于7月初进校,经过听取汇报、材料核查、实地考察、提问循证等环节,对我院“党建引领、团青赋能”的融合心育模式和“七色光”心理育人理念给予了高度肯定。

此次评审既是对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检阅,也是对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紧密结合农业职业院校特点,持续推进具有我院特色的“七色光”心理育人理念,不断辐射心理示范效应。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夯实“五位一体”工作体系,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不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