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发布时间:2019-03-07

3月6日下午,学院党委在体育馆举行颁奖仪式,授予在危急时刻见义勇为、救助他人的包宇、闵秋鸽两位教师“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学院党委书记康忠宝,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志强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对她们的善举予以表彰。

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颁奖仪式现场

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学院党委集体参加颁奖仪式

2018年12月26日,在电碳路和北柞村交口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一名环卫工人被撞重伤。我院包宇、闵秋鸽两位老师在上班路上发现情况后,不顾围观者的误解和伤者的血迹,伸出援手临危救助,开车疾驰送医,并为伤者垫付医药费,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赢得了家属和医护人员的赞许。两位教师对此爱心行动并未向他人提及,直到2019年3月4日伤者家属来到学校送锦旗致谢,她们的举动才被同事所知并得到了全院师生的普遍赞扬,同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党委书记康忠宝,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志强为获得者颁奖

3月5日,包宇、闵秋鸽两位教师的救人事迹传出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康忠宝书记亲自组织专题会议询问有关情况,并会同纪检、办公室、工会、组宣部等分管领导,共同商讨表彰奖励办法。3月6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会,通过了《关于表彰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的决定》,对两位同志的善举予以表彰,并号召全院师生向两位同志学习,学习她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大无畏精神和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

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纪委书记蒋双庆宣读表彰决定

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和人物不断涌现。包宇、闵秋鸽两位教师的爱心举动,正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最佳体现。

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工会主席崔海涛主持颁奖仪式

对包宇、闵秋鸽两位教师的表彰,将激励全校师生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学院文明校园标兵的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优良的师德师风和乐观向善的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为在学院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在社会上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院授予包宇、闵秋鸽“学院道德模范人物”称号

包宇、闵秋鸽获得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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